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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3292575
当前价格:
34,806,7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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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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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竞价提示
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结束时间:
2023-04-29 10:00:00
0次延时

本场竞买已结束

类  型:
拍卖(一拍)
所在城市:
  • 青海省西宁市
  • 竞价时长:
    3天0小时0分
    加价幅度:
    ¥100,000.00
    起始价格:
    ¥34,806,730...
    保 证 金 :
    ¥3,480,000....
    评估价格:
    ¥49,723,900...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 目前没有数据!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上海天城拍卖行(任先生)
    联系电话:

    13761828170

    • 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
    • 标的物介绍
    • 相关附件
    • 特别提示
    • 竞买记录
    竞买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6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工商银行融e购”(https://gf.trade.icbc.com.cn)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房地产(权证号:无;预售许可证号:2013房预售证第164号;发证日期:2013-10-16;合计建筑面积:1041.99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权证核准日期:无;竣工日期:在建工程;总层数:地上31地下3层;)

    (标的清单详见附件)

    土地坐落:土地宗地号:030200038;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服、住宅;使用期限:至2050-3-4日止;宗地(丘)面积:35070.3平方米。

    四至情况:东至北斗宫街,南至人民街,西至水井巷,北至西大街。

    评估价:4972.39万元

    起拍价:3480.673万元;保证金:348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4月26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5月9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3年4月21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3年4月21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虞先生        13761828170任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7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6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工商银行融e购”(https://gf.trade.icbc.com.cn)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房地产,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本标的目前部分有人占用,按现状拍卖,具体以交付时房屋所附装修及室内物品现状为准。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竞买人还应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设、房地产、税务等)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在完成竣工验收、初始登记、建成销售、产权过户等所应具备的一系列必要条件。拍卖人对前述行为是否能顺利完成不作任何形式承诺和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相应风险。

    拍卖标的尚未竣工验收属于在建工程,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政策、法规和标的所在地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由买受人判断决定。如因不符合资质或因政策规定造成最终无法受让过户的、后续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后果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辅助机构于2022年9月2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本标的权利人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竞买人须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属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如存在未申报或欠税信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需补缴税费及滞纳金的情况,买受人应当先行垫付,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涉及的税费较高;如需要重置评估,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手续由买受人承担。

    该标的内存有企业注册登记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解决该标的内已有的工商注册登记的清退、注销、迁移等相关手续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该标的的权利人税务登记状态为存续。关于本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的购房发票开具及发票种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五、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六、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3年4月2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工商银行融e”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5月9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九、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以及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负。本院对过户不作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报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法院对税收垫付款有相应审核与发放流程,退回税收垫付款需要一定时间。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七、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虞先生;13761828170任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7日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3292575
    • 标的物名称: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

    标的情况调查表(2019)沪02执711号

    拍品名称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房地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西宁世纪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占用情况

    按现状拍卖

    钥匙

    工商注册

    权利限制情况

    及瑕疵情况

    抵押权人

    司法限制

    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欠费情况

    1、物业管理费欠费情况:截止至2021年5月查询,暂不收取物业费

    2、其他欠费情况不详。

    以上欠费情况仅供参考。

    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房地产(权证号:无;预售许可证号:2013房预售证第164号;发证日期:2013-10-16;合计建筑面积:1041.99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权证核准日期:无;竣工日期:在建工程;总层数:地上31地下3层;)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030200038;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服、住宅;使用期限:至2050-3-4日止;宗地(丘)面积:35070.3平方米。

    3、四至情况:

    东至北斗宫街,南至人民街,西至水井巷,北至西大街。

    4、建筑物及环境状况:

        该标的坐落于青海省西宁市水井巷,水井巷中央商务区作为西宁最古老的商业集散中心与商业发展源头,曾经被誉为西宁市的“南京路”、西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排头兵”。该标的建筑物主体总层数为31层,地下3层,为集大型购物中心、商务街、办公、五星级酒店为一体的综合体。商业部分为1-6层,地下1层,地下1层层高6.7米,15.5米,2-65米,钢混结构,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该标的所在物业商业部分规划总建筑面积225694.32平方米,根据调查,商场部分基本定位如下:

    部位定位主题业态B1民族特色街青藏土特产、美食广场、服饰1F国际快时尚国际快时尚、珠宝玉器、名表、西式快餐、高档礼品、化妆品2F时尚女性时尚女装、品牌鞋包、美妆造型、针织内衣3F童趣天下儿童游乐、孕婴用品、儿童用品、早教、儿童餐饮4F男士风尚休闲娱乐、商务男装、户外、主体餐饮、休闲装5F休闲生活影院、异国美食、特色餐饮、休闲餐饮6F餐饮中餐、西餐、宴会、网咖、健身会所

    拍卖标的周边银行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宁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大十字支行)等。购物场所有万洲百联购物中心、西大街百货大楼、王府井百货(中心广场店)等。附近公交线路有1;2;20;22;23;24;25;26;31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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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6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工商银行融e购”(https://gf.trade.icbc.com.cn)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房地产,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本标的目前部分有人占用,按现状拍卖,具体以交付时房屋所附装修及室内物品现状为准。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竞买人还应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设、房地产、税务等)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在完成竣工验收、初始登记、建成销售、产权过户等所应具备的一系列必要条件。拍卖人对前述行为是否能顺利完成不作任何形式承诺和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相应风险。

    拍卖标的尚未竣工验收属于在建工程,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政策、法规和标的所在地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由买受人判断决定。如因不符合资质或因政策规定造成最终无法受让过户的、后续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后果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辅助机构于2022年9月2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本标的权利人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竞买人须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属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如存在未申报或欠税信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需补缴税费及滞纳金的情况,买受人应当先行垫付,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涉及的税费较高;如需要重置评估,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手续由买受人承担。

    该标的内存有企业注册登记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解决该标的内已有的工商注册登记的清退、注销、迁移等相关手续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该标的的权利人税务登记状态为存续。关于本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的购房发票开具及发票种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五、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六、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3年4月2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工商银行融e”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5月9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九、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以及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负。本院对过户不作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报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法院对税收垫付款有相应审核与发放流程,退回税收垫付款需要一定时间。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七、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虞先生;13761828170任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7日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3292575
    • 标的物名称: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

    标的情况调查表(2019)沪02执711号

    拍品名称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房地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西宁世纪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占用情况

    按现状拍卖

    钥匙

    工商注册

    权利限制情况

    及瑕疵情况

    抵押权人

    司法限制

    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欠费情况

    1、物业管理费欠费情况:截止至2021年5月查询,暂不收取物业费

    2、其他欠费情况不详。

    以上欠费情况仅供参考。

    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29号一层203820392052205320542061、二层300130023003300530063029房地产(权证号:无;预售许可证号:2013房预售证第164号;发证日期:2013-10-16;合计建筑面积:1041.99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权证核准日期:无;竣工日期:在建工程;总层数:地上31地下3层;)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030200038;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服、住宅;使用期限:至2050-3-4日止;宗地(丘)面积:35070.3平方米。

    3、四至情况:

    东至北斗宫街,南至人民街,西至水井巷,北至西大街。

    4、建筑物及环境状况:

        该标的坐落于青海省西宁市水井巷,水井巷中央商务区作为西宁最古老的商业集散中心与商业发展源头,曾经被誉为西宁市的“南京路”、西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排头兵”。该标的建筑物主体总层数为31层,地下3层,为集大型购物中心、商务街、办公、五星级酒店为一体的综合体。商业部分为1-6层,地下1层,地下1层层高6.7米,15.5米,2-65米,钢混结构,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该标的所在物业商业部分规划总建筑面积225694.32平方米,根据调查,商场部分基本定位如下:

    部位定位主题业态B1民族特色街青藏土特产、美食广场、服饰1F国际快时尚国际快时尚、珠宝玉器、名表、西式快餐、高档礼品、化妆品2F时尚女性时尚女装、品牌鞋包、美妆造型、针织内衣3F童趣天下儿童游乐、孕婴用品、儿童用品、早教、儿童餐饮4F男士风尚休闲娱乐、商务男装、户外、主体餐饮、休闲装5F休闲生活影院、异国美食、特色餐饮、休闲餐饮6F餐饮中餐、西餐、宴会、网咖、健身会所

    拍卖标的周边银行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宁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大十字支行)等。购物场所有万洲百联购物中心、西大街百货大楼、王府井百货(中心广场店)等。附近公交线路有1;2;20;22;23;24;25;26;31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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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人:上海天城拍卖行(任先生)

    联系电话:1376182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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