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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房产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3241783
最终成交价:
833,287.00 元 
00000000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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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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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结束时间:
2023-01-17 11:37:15
0次延时

本场竞买已结束

类  型:
变卖
所在城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变卖周期:
    60.0天
    加价幅度:
    ¥3,000.00
    变卖价格:
    ¥833,287.00
    保 证 金 :
    ¥125,000.00
    评估价格:
    ¥1,302,010....
    变卖预缴款:
    ¥833,287....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变卖周期内,一旦有人出价,变卖即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     领先
      S7460
      ¥833,287.00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湖南锐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贺先生
    联系电话:

    15673160036/400-67...

    • 变卖公告
    • 变卖须知
    • 标的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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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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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卖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房产(变卖)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122210时起60天内(竞价周期及延时除外)在工商银行融e购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房产,权证号码:00377363,产权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9.98。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时间:2003325日。登记时间:200571日。占用情况:有占用。承租情况:无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

    评估价:1302010变卖价833287,增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125000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833287),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进行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在距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湖南锐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673160036(贺先生),400-6770731。展示、过户、贷款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变卖结束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初步定于202212191500-15:30时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法院向登记机构送达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文书后,十五日内缴纳相应税费,并凭票据原件前往法院报支垫付的费用。逾期不报支,导致相关垫付费用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湘江新区支行,账号:6232 6106 4000 3049 309,银行联行号:3015 5100 0106),(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2)湘0102执恢1250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本账户为付款唯一指定账户,汇入其他账户均视为未予支付)。

    成交(付款)后及时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各二份,五个工作日后向辅助机构领取成交确认书。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执行法官约定时间,凭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到法院办理标的物交接的相关手续。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辅助机构:湖南锐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673160036(贺先生),400-6770731

    法院电话:

    执行法官:18817135277张法官 

    监督电话:0731-84784880

    联系地址:长沙市嘉雨路467号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进行竞买,委托人、受托人须在距竞买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买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详见本院公告。

    成交(付款)后及时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各二份,五个工作日后向辅助机构领取成交确认书。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执行法官约定时间,凭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到法院办理标的物交接的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反悔并拒绝接收变卖标的物,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预缴款在本院设定的保证金数额内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法院向登记机构送达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文书后,十五日内缴纳相应税费,并凭票据原件前往法院报支垫付的费用。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4784880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执行局:张法官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3241783
    • 标的物名称: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房产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说明

    标的名称: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房产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湘0102执恢1250

    权证号:00377363

    标的所有人:傅**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为住宅。

    周边配套: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交通便利,周边商城、学校、银行、超市、公园等各类型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完善。

    其他关于该标的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相关附件
    特别提示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领先 S7460 ¥833,287.00 2023年01月16日 11:37:15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进行竞买,委托人、受托人须在距竞买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买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详见本院公告。

    成交(付款)后及时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各二份,五个工作日后向辅助机构领取成交确认书。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执行法官约定时间,凭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到法院办理标的物交接的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反悔并拒绝接收变卖标的物,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预缴款在本院设定的保证金数额内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法院向登记机构送达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文书后,十五日内缴纳相应税费,并凭票据原件前往法院报支垫付的费用。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4784880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执行局:张法官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3241783
    • 标的物名称: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房产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说明

    标的名称: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房产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湘0102执恢1250

    权证号:00377363

    标的所有人:傅**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为住宅。

    周边配套: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交通便利,周边商城、学校、银行、超市、公园等各类型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完善。

    其他关于该标的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相关附件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领先 S7460 ¥833,287.00 2023年01月16日 11:37:15
    成交确认书
    融e购企业商城资产交易成交信息确认书
    订单编号: 资产处置方: 最高人民法院
    标的物标号: B003241783 最终竞买人: 刘鄂鹏
    标的物名称: 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房产 最终成交价格: ¥833,287.00
    标的物基本信息
    标的物名称:长沙市岳麓区英才园丰颐苑丰泰阁504号房产
    标的物类型: 住宅用房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所在地: 湖南省 长沙市 是否需要资质审核:
    评估价格: ¥1,302,010.00 保证金: ¥125,000.00
    起始价格: ¥833,287.00 竞价规则: 待定
    加价幅度: ¥3,000.00 联系人姓名: 湖南锐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贺先生
    是否有保留价: 联系人电话: 15673160036/400-6770731
    标的物竞拍时间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 2022-12-06 15:18:03 竞买开始时间: 2022-12-22 1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2-12-22 10:00:00 竞买结束时间:
    交易成交时间: 2023-01-17 11:41:00 竞买时长: 26天1小时37分
    延时次数: 0
    温馨提示: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相关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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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线下支付保证金¥125,000.00,详情请咨询资产处置方机构

    机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人:湖南锐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贺先生

    联系电话:15673160036/400-67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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