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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四会市大沙镇誉城路金凯盛誉誉宁湾7栋2座3001房房屋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3193461
最终成交价:
611,683.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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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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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竞价提示
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结束时间:
2022-10-10 10:00:00
0次延时

本场竞买已结束

类  型:
拍卖(二拍)
所在城市:
  • 广东省肇庆市
  • 竞价时长:
    1天0小时0分
    加价幅度:
    ¥5,000.00
    起始价格:
    ¥611,683.60
    保 证 金 :
    ¥60,000.00
    评估价格:
    ¥764,604.50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     领先
      R0996
      ¥611,683.60
    四会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
    四会法院司辅小组
    联系电话:

    0758-3615199

    • 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
    • 标的物介绍
    • 相关附件
    • 特别提示
    • 竞买记录
    • 竞买成功确认书
    竞买公告

    四会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四会市大沙镇誉城路金凯盛誉誉宁湾7栋2座3001房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第次)

    四会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109日上午10时至2022101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会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8/08,户名:四会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四会市大沙镇誉城路金凯盛誉誉宁湾7栋2座3001房房屋(不动产权证号: 粤(2021)四会市不动产权第0011378号

    起拍价为611683.6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建筑面积131.15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另,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竞买人必须符合不动产所在地城市的购买资格条件方可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会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案号:(2021)粤1284执3226

    案由:金融借贷纠纷

    看样集中地点:四会市大沙镇誉城路金凯盛誉誉宁湾7栋2座3001房房屋

    集中看样时间:202210815时(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

    预约看样请电联0758-3615199(工作时间内接受电联登记)

    尾款缴纳/成交裁定咨询电话:0758-361519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对于标的物上附有租赁合同的,本院仅做形式审查后,视为标的物已有瑕疵进行披露,不代表确认合同真实性、有效性,请竞买人自行斟酌风险竞价3、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变更、征地、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是否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4、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5、拍卖标的物的最新规划,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及拖欠的杂费由买受人垫付。对垫付的税费、杂费,买受人不能主张在本次拍卖成交款中清偿

    八、标的物成交后,由本院出具过户的法律文书,由买受人持相关裁定自行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买受人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天内支付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塘支行;账号:7700001599853000362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1284执32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abingketang#k2。

    十二、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一)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金融机构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竞买公告》的要求在10日内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可由金融机构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三)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金融机构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金融机构答复为准。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不得以拍卖财产不符合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条件而悔拍,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关于《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价格查询函》的复函

    咨询电话:

    四会法院网拍小组  0758-3615199

    监督电话:0758-311393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会市人民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

    二二二十三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费用将从拍卖成交款中抵扣。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另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竞买人必须符合不动产所在地城市的购买资格条件方可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会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条件:1人出价即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房地产、车辆类、土地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用。标的房产已由法院查封,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天内支付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会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本院另行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8-311393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8-3615199

     

    四会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3193461
    • 标的物名称:位于四会市大沙镇誉城路金凯盛誉誉宁湾7栋2座3001房房屋

    详情请查阅:关于《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价格查询函》的复函、3226案查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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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领先 R0996 ¥611,683.60 2022年10月10日 09:11:09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费用将从拍卖成交款中抵扣。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另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竞买人必须符合不动产所在地城市的购买资格条件方可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会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条件:1人出价即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房地产、车辆类、土地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用。标的房产已由法院查封,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天内支付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会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本院另行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8-311393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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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3193461
    • 标的物名称:位于四会市大沙镇誉城路金凯盛誉誉宁湾7栋2座3001房房屋

    详情请查阅:关于《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价格查询函》的复函、3226案查册表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领先 R0996 ¥611,683.60 2022年10月10日 09:11:09
    成交确认书
    融e购企业商城资产交易成交信息确认书
    订单编号: 资产处置方: 最高人民法院
    标的物标号: B003193461 最终竞买人: 潘丽珍
    标的物名称: 位于四会市大沙镇誉城路金凯盛誉誉宁湾7栋2座3001房房屋 最终成交价格: ¥611,683.60
    标的物基本信息
    标的物名称:位于四会市大沙镇誉城路金凯盛誉誉宁湾7栋2座3001房房屋
    标的物类型: 住宅用房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所在地: 广东省 肇庆市 是否需要资质审核:
    评估价格: ¥764,604.50 保证金: ¥60,000.00
    起始价格: ¥611,683.60 竞价规则: 待定
    加价幅度: ¥5,000.00 联系人姓名: 四会法院司辅小组
    是否有保留价: 联系人电话: 0758-3615199
    标的物竞拍时间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 2022-09-23 09:18:02 竞买开始时间: 2022-10-09 1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2-10-09 10:00:00 竞买结束时间:
    交易成交时间: 2022-10-10 10:03:00 竞买时长: 1天0小时0分
    延时次数: 0
    温馨提示: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相关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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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四会法院司辅小组

    联系电话:0758-361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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