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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地下室5号车位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3019602
最终成交价:
77,88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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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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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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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竞价提示
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结束时间:
2021-12-10 10:00:00
0次延时

本场竞买已结束

类  型:
拍卖(二拍)
所在城市:
  • 四川省广元市
  • 竞价时长:
    1天0小时0分
    加价幅度:
    ¥1,000.00
    起始价格:
    ¥77,888.00
    保 证 金 :
    ¥8,000.00
    评估价格:
    ¥121,700.00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     领先
      G4835
      ¥77,888.00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汤法官
    联系电话:

    0816-2320150

    • 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
    • 标的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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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成功确认书
    竞买公告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地下室5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此次拍卖本院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是: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

    三、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协助法官或执行员调查拍卖财产的权属证明、他项权证明、租赁及实际占有、物理现状、质量瑕疵、交易税费等情况,负责记录、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

    (三)草拟《拍卖公告》等文书材料,并提交执行法官审核;

    (四)对拍卖财产信息进行公开宣传,根据拍卖财产的特点向潜在竞买人推介拍卖信息;

    (五)接受咨询(电话、现场等咨询),宣传网络司法拍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辅导竞买人参与竞拍,引领看样等;

    (六)协助法官或执行员办理清场、搬运、破锁等;

    (七)拍卖财产的仓储、保管、运输等;

    (八)委托法院安排的其他应当完成的工作事项。

    四、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12月9日10时至202112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工行融e购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gf.trade.icbc.com.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地下室5号车位,建筑面积:24.81㎡,房产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48256号,相应分摊的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11.17㎡,土地证号:广国用(2011)第4405号。

    起拍价:77888.00元;保证金:8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

    上述标的自20211123日起至2021128日止(周末除外)上班时间:9:00-17:00,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查看标的

    本院已委托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产权过户等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03099156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本院发布的拍卖信息(包含图片、视频、标的物信息等)严禁转载,若有干扰司法拍卖程序的,本院将视情追究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需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七、本标的如存在面积、数量差异或其它违章情形,买受人竞买后,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发生费用自付。办理过户时若发生面积差异,少不补,多不退。

    八、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可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1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二、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

    十三、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首次参拍需办理工行借记卡及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

    十四、如你是首次参与工行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

    十五、拍卖竞价前工行融e购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12150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账号:6228 4004 8712 6520 762),转账时请备注“(2021)川07执恢87号案拍卖成交款”。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联系法官:汤法官 0816-2320150

    24小时咨询电话:18030991565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0816-2326622

    工行融e购客服电话:4009195588

    本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子云路北段62 

    本公告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122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12910时至202112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本院工行融e购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gf.trade.icbc.com.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须知诚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认真、详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标的竞买。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其他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到本院备案,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信息资料;之后,可以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标的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规定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之前十五天,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责任自负。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按要求、规定程序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继续出价的,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拍。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及特别注意情况:

    其他本院未掌握的瑕疵。

    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自愿承受本标的物所有已掌握和未掌握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工行银行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法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因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同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经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且慎重决定做出的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确认。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202112月15日0前,将剩余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账号:6228 4004 8712 6520 762),转账时请备注“2021)川07执恢87号案拍卖成交款”。全部价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经本院确认到账后次日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向竞买人移交标的等相关手续。之后,竞买人持法院文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完拍卖价款的,且无法定理由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本标的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行融e购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816-2326622

    本院已委托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产权过户等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03099156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本院发布的拍卖信息(包含图片、视频、标的物信息等)严禁转载,若有干扰司法拍卖程序的,本院将视情追究其责任。

    联系法官:汤法官 0816-2320150

    24小时咨询电话:18030991565

    工行融e购客服电话:4009195588

    本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子云路北段6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122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3019602
    • 标的物名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地下室5号车位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地下室5号车位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7执恢87号案
    土地证号广国用(2011)第4405号
    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48256号
    标的所有人吕厚德、袁小红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车位
    土地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24.81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11.17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 
    房屋户型 
    房屋楼层 
    房屋朝向 
    周边配套 
    其他介绍 
    标的物网询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2.17万元
    费用总价 
    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印花税:
    交易费: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上述标的物信息引用自四川广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川广益房评(2021)(估)字第A06号,具体信息请到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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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领先 G4835 ¥77,888.00 2021年12月10日 09:25:29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12910时至202112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本院工行融e购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gf.trade.icbc.com.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须知诚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认真、详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标的竞买。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其他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到本院备案,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信息资料;之后,可以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标的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规定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之前十五天,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责任自负。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按要求、规定程序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继续出价的,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拍。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及特别注意情况:

    其他本院未掌握的瑕疵。

    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自愿承受本标的物所有已掌握和未掌握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工行银行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法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因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同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经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且慎重决定做出的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确认。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202112月15日0前,将剩余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账号:6228 4004 8712 6520 762),转账时请备注“2021)川07执恢87号案拍卖成交款”。全部价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经本院确认到账后次日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向竞买人移交标的等相关手续。之后,竞买人持法院文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完拍卖价款的,且无法定理由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本标的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行融e购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816-2326622

    本院已委托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产权过户等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03099156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本院发布的拍卖信息(包含图片、视频、标的物信息等)严禁转载,若有干扰司法拍卖程序的,本院将视情追究其责任。

    联系法官:汤法官 0816-2320150

    24小时咨询电话:18030991565

    工行融e购客服电话:4009195588

    本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子云路北段6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122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3019602
    • 标的物名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地下室5号车位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地下室5号车位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7执恢87号案
    土地证号广国用(2011)第4405号
    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48256号
    标的所有人吕厚德、袁小红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车位
    土地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24.81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11.17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 
    房屋户型 
    房屋楼层 
    房屋朝向 
    周边配套 
    其他介绍 
    标的物网询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2.17万元
    费用总价 
    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印花税:
    交易费: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上述标的物信息引用自四川广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川广益房评(2021)(估)字第A06号,具体信息请到实地查看。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领先 G4835 ¥77,888.00 2021年12月10日 09:25:29
    成交确认书
    融e购企业商城资产交易成交信息确认书
    订单编号: 资产处置方: 最高人民法院
    标的物标号: B003019602 最终竞买人: 唐悦
    标的物名称: 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地下室5号车位 最终成交价格: ¥77,888.00
    标的物基本信息
    标的物名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西侧苴国路南侧恒星城二期地下室5号车位
    标的物类型: 其他用房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所在地: 四川省 广元市 是否需要资质审核:
    评估价格: ¥121,700.00 保证金: ¥8,000.00
    起始价格: ¥77,888.00 竞价规则: 待定
    加价幅度: ¥1,000.00 联系人姓名: 汤法官
    是否有保留价: 联系人电话: 0816-2320150
    标的物竞拍时间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 2021-11-22 09:40:05 竞买开始时间: 2021-12-09 1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1-12-09 10:00:00 竞买结束时间:
    交易成交时间: 2021-12-10 10:03:05 竞买时长: 1天0小时0分
    延时次数: 0
    温馨提示: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相关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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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人:汤法官

    联系电话:0816-23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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