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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桦林村平房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3010445
当前价格:
42,757.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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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2022-01-23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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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场竞买已结束

类  型:
变卖
所在城市:
  • 黑龙江省牡丹江...
  • 变卖周期:
    60.0天
    加价幅度:
    ¥600.00
    变卖价格:
    ¥42,757.00
    保 证 金 :
    ¥5,000.00
    评估价格:
    ¥55,892.57
    变卖预缴款:
    ¥42,757.00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变卖周期内,一旦有人出价,变卖即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 目前没有数据!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张法官
    联系电话:

    18545370713

    • 变卖公告
    • 变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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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变卖公告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桦林村平房(变卖)的公告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112410时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60天的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桦林村913511号平房,建筑面积104平方米

    起拍价:42757元

    保证金:5000元

    增价幅度:600元

    特别说明:农村宅基地需本村购买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问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变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确认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功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变卖期内(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张法官18545370713)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后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1119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缴纳,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阳明街支行,账号:0903020429219500135)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张法官18545370713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变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确认备案,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变卖成功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天内缴纳,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阳明街支行,账号:0903020429219500135)。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张法官18545370713

    监督电话 :0453-6312535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201国道支线180号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3010445
    • 标的物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桦林村平房
    杨成学
    913511
    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村104平米住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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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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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变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确认备案,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变卖成功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天内缴纳,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阳明街支行,账号:0903020429219500135)。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张法官18545370713

    监督电话 :0453-6312535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201国道支线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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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185453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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