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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福利镇紫金花园4号楼2单元601室的房屋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2993030
当前价格:
151,36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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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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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撤回时间:
2021-11-12 16:08:02
0次延时

本场竞买已结束

类  型:
拍卖(一拍)
所在城市:
  • 黑龙江省双鸭山...
  • 竞价时长:
    1天0小时0分
    加价幅度:
    ¥1,000.00
    起始价格:
    ¥151,361.00
    保 证 金 :
    ¥15,136.10
    评估价格:
    ¥151,361.00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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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贤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赵博
    联系电话:

    1761469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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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公告

    集贤县人民法院关于王臣名下位于集贤县福利镇紫金花园4#2东6层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集贤县人民法院

    关于第一次王臣名下位于集贤县福利镇紫金花园4#2东6层房屋公告

                             

         集贤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111110时至2021111210时止(延时除外)在集贤县人民法院工行融E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集贤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469——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王臣名下位于集贤县福利镇紫金花园4#2东6层房屋起拍价(保留价):151361.00,保证金:15136.1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1020日起至20211025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1102511:00--12: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1020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111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贤支行,账号:090802282926407241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工行融E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69-465138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614696263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集贤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集贤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集贤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020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113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集贤县支行,账号:0908022829264072411),并在2021年111416时前(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

    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费、采暖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应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送达地址,并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拍卖成交后,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前与委托法院书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赵法官 17614696263

    监督电话:0469-4651381

    联系地址:集贤县福利镇奋斗路3号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993030
    • 标的物名称:集贤县福利镇紫金花园4号楼2单元601室的房屋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

    王臣名下位于集贤县福利镇紫金花园4#2东6层

    权证情况

    房屋产权证   集房权证前进字第00078136号

    土地产权证   不详

    标的所有人

    王臣

    评估鉴定(期限

    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不详

    土地用途

    不详

    是否已腾空

    未腾空

    租赁情况

    不详

    经营情况

    钥匙

    没有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集贤县人民法院首次查封

    抵押情况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60.91平方米

    装修情况

    以现状交付买受人需实地确认

    房屋楼层

    6

    所在楼层

    6

    其他介绍

    以现状为主

    税费情况

    买受人承担,需询问税务部门

    其他费用情况

    所欠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

    买受人承担

    备注

    如有买受人购买成功,房屋内物品需给被执行人时间腾让,具体时间不详。此房屋具体能否过户和办理产权证等,需买受人自行到房产部门问询。本院需按照国家政策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达手续,如不能过户和办理产权证等,本院不负责。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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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集贤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集贤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020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113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集贤县支行,账号:0908022829264072411),并在2021年111416时前(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

    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费、采暖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应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送达地址,并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拍卖成交后,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前与委托法院书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赵法官 17614696263

    监督电话:0469-4651381

    联系地址:集贤县福利镇奋斗路3号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993030
    • 标的物名称:集贤县福利镇紫金花园4号楼2单元601室的房屋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

    王臣名下位于集贤县福利镇紫金花园4#2东6层

    权证情况

    房屋产权证   集房权证前进字第00078136号

    土地产权证   不详

    标的所有人

    王臣

    评估鉴定(期限

    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不详

    土地用途

    不详

    是否已腾空

    未腾空

    租赁情况

    不详

    经营情况

    钥匙

    没有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集贤县人民法院首次查封

    抵押情况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60.91平方米

    装修情况

    以现状交付买受人需实地确认

    房屋楼层

    6

    所在楼层

    6

    其他介绍

    以现状为主

    税费情况

    买受人承担,需询问税务部门

    其他费用情况

    所欠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

    买受人承担

    备注

    如有买受人购买成功,房屋内物品需给被执行人时间腾让,具体时间不详。此房屋具体能否过户和办理产权证等,需买受人自行到房产部门问询。本院需按照国家政策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达手续,如不能过户和办理产权证等,本院不负责。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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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博

    联系电话:1761469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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