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报名 ,0人设置提醒 ,0次围观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号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2902117
最终成交价:
1,636,316.27 元 
00000000
49次延时

 

价格:

 
开始第1轮竞价

本轮已竞价

中止

距上轮竞价结束

发布竞价提示
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结束时间:
2021-07-14 10:28:42
49次延时

本场竞买已结束

类  型:
拍卖(一拍)
所在城市:
  • 天津市市辖区
  • 竞价时长:
    1天0小时0分
    加价幅度:
    ¥6,300.00
    起始价格:
    ¥1,277,216....
    保 证 金 :
    ¥120,000.00
    评估价格:
    ¥1,824,594....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     领先
      Z9909
      ¥1,636,316.27
    •     出局
      F7482
      ¥1,630,016.27
    •     出局
      Z9909
      ¥1,623,716.27
    •     出局
      F7482
      ¥1,617,416.27
    •     出局
      F7482
      ¥1,611,116.27
    •     出局
      O6971
      ¥1,604,816.27
    •     出局
      F7482
      ¥1,598,516.27
    •     出局
      O6971
      ¥1,592,216.27
    •     出局
      F7482
      ¥1,585,916.27
    •     出局
      O6971
      ¥1,579,616.27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20228952/022-23...

    • 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
    • 标的物介绍
    • 相关附件
    • 特别提示
    • 竞买记录
    • 竞买成功确认书
    竞买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房地产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1310时至2021年71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gf.trade.icbc.com.cn/index.jhtml,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高薛钢名下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房地产。

    1、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89.37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总层数为11层,拍卖对象所在层数7层;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承包)期至2074322日。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41011152159129;评估价为人民币 1824594.67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种类:有抵押;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抵押范围:89.37平方米;被担保债权数额:人民币76万元

    据实地勘察了解,该房屋有案外人占用,未能进入,房屋内情况不详,一切以实际为准。 


    起拍价:1277216.27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6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1.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事宜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由中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2-23259906。

      该房屋目前由案外人占用,如拍卖成交,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5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2021年72116:00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00100009576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提示:请买受人注意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如线上不能缴纳保证金,请于开拍前联系法院进行线下缴纳。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金融服务: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提供贷款服务,具体服务信息咨询联系人:张经理 13821047998;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提供贷款服务,具体咨询联系人:高琪13821607773 。具体操作及应当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买受人如使用贷款参与本次竞拍,应当先自行与银行和本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联系,询问本市不动产政策和银行贷款政策,上述问题本院不负责解答。如因不符合政策而强行参与竞拍导致无法按时交纳拍卖余款的或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本院将认定为买受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22-23259906、13820228952。

      监督电话:022-58313699。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71310时至2021年71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gf.trade.icbc.com.cn/index.jhtml,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2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72116:0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00100009576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提示:因法院账户变更,请买受人注意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将拍卖余款缴至法院新账户,如线上不能缴纳保证金,请于开拍前联系法院进行线下缴纳。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e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公司: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2-23259906、13820228952

    举报监督电话:022-583136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902117
    • 标的物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号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津0103执恢169号

    不动产权证号

    41011152159129

    标的所有人

    高薛钢

    网络询价基准日

    2021年5月10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自行到有关职权部门咨询了解

    经营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被天津市河西法院查封

    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89.37平方米

    房产年龄

    登记日期2016年9月26日

    装修情况


    房屋户型

    2室1厅1卫

    房屋楼层

    房屋总层数为11层,所在层数 7 

    房屋朝向

    南北

    周边配套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1824594.67元

    相关附件
    特别提示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领先 Z9909 ¥1,636,3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23:42
    出局 F7482 ¥1,630,0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23:27
    出局 Z9909 ¥1,623,7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9:27
    出局 F7482 ¥1,617,4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5:31
    出局 F7482 ¥1,611,1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4:18
    出局 O6971 ¥1,604,8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3:49
    出局 F7482 ¥1,598,5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2:45
    出局 O6971 ¥1,592,2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2:36
    出局 F7482 ¥1,585,9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2:23
    出局 O6971 ¥1,579,6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2:15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71310时至2021年71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gf.trade.icbc.com.cn/index.jhtml,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2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72116:0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00100009576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提示:因法院账户变更,请买受人注意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将拍卖余款缴至法院新账户,如线上不能缴纳保证金,请于开拍前联系法院进行线下缴纳。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e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公司: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2-23259906、13820228952

    举报监督电话:022-583136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902117
    • 标的物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号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津0103执恢169号

    不动产权证号

    41011152159129

    标的所有人

    高薛钢

    网络询价基准日

    2021年5月10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自行到有关职权部门咨询了解

    经营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被天津市河西法院查封

    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89.37平方米

    房产年龄

    登记日期2016年9月26日

    装修情况


    房屋户型

    2室1厅1卫

    房屋楼层

    房屋总层数为11层,所在层数 7 

    房屋朝向

    南北

    周边配套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1824594.67元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领先 Z9909 ¥1,636,3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23:42
    出局 F7482 ¥1,630,0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23:27
    出局 Z9909 ¥1,623,7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9:27
    出局 F7482 ¥1,617,4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5:31
    出局 F7482 ¥1,611,1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4:18
    出局 O6971 ¥1,604,8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3:49
    出局 F7482 ¥1,598,5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2:45
    出局 O6971 ¥1,592,2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2:36
    出局 F7482 ¥1,585,9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2:23
    出局 O6971 ¥1,579,616.27 2021年07月14日 10:12:15
    成交确认书
    融e购企业商城资产交易成交信息确认书
    订单编号: 资产处置方: 最高人民法院
    标的物标号: B002902117 最终竞买人: 王瑞芳
    标的物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号 最终成交价格: ¥1,636,316.27
    标的物基本信息
    标的物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65号增1号云锦郦景园2-1-701号
    标的物类型: 住宅用房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所在地: 天津市 市辖区 是否需要资质审核:
    评估价格: ¥1,824,594.67 保证金: ¥120,000.00
    起始价格: ¥1,277,216.27 竞价规则: 待定
    加价幅度: ¥6,300.00 联系人姓名: 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是否有保留价: 联系人电话: 13820228952/022-23259906
    标的物竞拍时间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 2021-06-09 12:48:02 竞买开始时间: 2021-07-13 1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1-07-13 10:00:00 竞买结束时间:
    交易成交时间: 2021-07-14 10:32:00 竞买时长: 1天0小时28分
    延时次数: 49
    温馨提示: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相关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填写意向书

    意向说明

    如果您对该标的物感兴趣,可以留下您的个人信息,资产处置方将会和您尽快取得联系,沟通下一步事宜。

    填写联系信息

    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后续该资产处置方将通过此方式与您联系。

    *姓名:
    您只可以输入15个字符
    *手机号码:
    备注信息:
    您只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确认提交

    是否要中止竞价?

    * 中止竞价理由

    提 交  取 消

    温馨提示

    系统处理中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您已提交报名申请,竞买代码为,请尽快完成保证金的缴纳

    订单编号:

    请线下支付保证金¥120,000.00,详情请咨询资产处置方机构

    机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人: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20228952/022-23259906

    确定

    标的物提醒设置

    手机号码:

    竞买提醒时间:

    确 定

    温馨提示

    您在第一轮报价中尚未出价,请尽快出价,若不出价,根据竞价规定,将无权参加下一轮报价,并视为退出本场竞价,请知悉。

    确 认

    休息提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