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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号1单元4层西户房地产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2894137
当前价格:
359,19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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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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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结束时间:
2021-06-29 10:00:00
0次延时

本场竞买已结束

类  型:
拍卖(一拍)
所在城市:
  • 山西省忻州市
  • 竞价时长:
    1天0小时0分
    加价幅度:
    ¥1,000.00
    起始价格:
    ¥359,194.00
    保 证 金 :
    ¥40,000.00
    评估价格:
    ¥448,992.00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 目前没有数据!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0065392

    • 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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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提示
    • 竞买记录
    竞买公告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关于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号1单元4层西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公告

     

    忻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8日10时至2021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1单元4层西户房地产(建筑面积:90.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忻房权证字第2040950号、忻房共字第001024号)。

    起拍价:359194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该标的现有案外人居住,不安排看样,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未经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标的现有案外人居住,存在无法腾房的风险。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以及因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公告公示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须线下工行网点办理工行卡并且办理网银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拍卖交保前如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竞拍结束后的5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汾源支行

    账号:0512043829200041796(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工商银行融e购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工商银行融e购实名认证相一致),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919-5588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350-814828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  

    工商银行融e购技术咨询电话:400-919-5588

    网址: http://mall.icbc.com.cn/

    此公告在“工商银行融e购网”上发布。

     

     

    忻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忻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8日10时至2021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1单元4层西户房地产(建筑面积:90.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忻房权证字第2040950号、忻房共字第001024号)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该标的现有案外人居住,存在无法腾房的风险。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以及因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须线下工行网点办理工行卡并且办理网银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拍卖交保前如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工商银行融e购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工商银行融e购实名认证相一致),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919-5588

    1.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根据法院通知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忻府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汾源支行

      账号:0512043829200041796(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工行融e购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350-814828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

      工商银行融e购技术咨询电话:400-919-5588

      网址: http://mall.icbc.com.cn/

      此公告在“工商银行融e购网”上发布。

       

       

       

      忻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894137
    • 标的物名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号1单元4层西户房地产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号1单元4层西户房产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晋0902执恢164号
    房屋产权证忻房权证字第2040950号、忻房共字第001024号
    标的所有人张全达与其妻赵小敏共有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
    是否已腾空否,案外人居住,存在无法腾退风险
    租赁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介绍
    1、拍卖标的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号1单元4层西户房产,房屋产权证为忻房权证字第2040950号、忻房共字第001024号,建筑总面积为90.8平方米,建成年代为1985年,房屋用途为住宅,   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装修情况为简装,房屋为南北朝向,房屋楼层共4层,该标的位于第4层   。本标的物不带领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2、标的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时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B、拍卖标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标的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资格或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标的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标的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标的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3、该标的所涉及的有线电视、水、电、煤、暖、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5、注意:该标的现有案外人居住,未腾空,存在无法腾退的风险。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以及因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标的估值标的网络询价4489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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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忻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8日10时至2021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1单元4层西户房地产(建筑面积:90.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忻房权证字第2040950号、忻房共字第001024号)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该标的现有案外人居住,存在无法腾房的风险。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以及因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须线下工行网点办理工行卡并且办理网银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拍卖交保前如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工商银行融e购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工商银行融e购实名认证相一致),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919-5588

    1.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根据法院通知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忻府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汾源支行

      账号:0512043829200041796(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工行融e购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350-814828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

      工商银行融e购技术咨询电话:400-919-5588

      网址: http://mall.icbc.com.cn/

      此公告在“工商银行融e购网”上发布。

       

       

       

      忻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894137
    • 标的物名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号1单元4层西户房地产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号1单元4层西户房产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晋0902执恢164号
    房屋产权证忻房权证字第2040950号、忻房共字第001024号
    标的所有人张全达与其妻赵小敏共有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
    是否已腾空否,案外人居住,存在无法腾退风险
    租赁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介绍
    1、拍卖标的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3号1单元4层西户房产,房屋产权证为忻房权证字第2040950号、忻房共字第001024号,建筑总面积为90.8平方米,建成年代为1985年,房屋用途为住宅,   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装修情况为简装,房屋为南北朝向,房屋楼层共4层,该标的位于第4层   。本标的物不带领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2、标的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时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B、拍卖标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标的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资格或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标的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标的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标的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3、该标的所涉及的有线电视、水、电、煤、暖、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5、注意:该标的现有案外人居住,未腾空,存在无法腾退的风险。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以及因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标的估值标的网络询价4489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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