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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幢805号房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2253779
当前价格:
202,027.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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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结束时间:
2021-02-23 10:00:00
0次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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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拍卖(一拍)
所在城市:
  • 广东省汕头市
  • 竞价时长:
    1天0小时0分
    加价幅度:
    ¥2,000.00
    起始价格:
    ¥202,027.00
    保 证 金 :
    ¥40,000.00
    评估价格:
    ¥288,610.00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 目前没有数据!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周俊杰
    联系电话:

    1350299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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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幢805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805号房

    拍卖公告(第一次)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将于202122210时至2021223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mall.icbc.com.cn/,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805号房

    [房屋建筑面积82.46平方米,权证号:粤(2016)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36991]。起拍价:202027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正式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13502991397周俊杰。

    看样时间:20212191000(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提前三天告知联系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有意者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应慎重决定况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瑕疵保证。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如有涉及水电、物业等问题由买受自行解决,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本次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2.上述房地产拍卖成交后,因房地产办证、过户所需一切税、费、金(包括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等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3.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帐户,首次参拍需办理工行借记卡及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帐户即可。

    十、如您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帐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费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帐户。

    十一、拍卖竞价前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锁定竞买人工行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衡山支行,账号:44105701040002468000000239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9)粤05071369号案件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02991397(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鹏信房估字(2020)第YST06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13502991397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十二   

    竞买须知

    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805号房

    拍卖须知(第一次)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22210时至2021223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mall.icbc.com.cn/,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对位于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805号房[房屋建筑面积82.46平方米,权证号:粤(2016)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3699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正式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工行银行帐户缴纳的拍卖保证金(4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房地产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应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衡山支行,账号:44105701040002468000000239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9)粤05071369号案件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手机号码13502991397上。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13502991397

    网址:http://www.stcourts.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253779
    • 标的物名称: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幢805号房

    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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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须知

    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805号房

    拍卖须知(第一次)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22210时至2021223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mall.icbc.com.cn/,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对位于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805号房[房屋建筑面积82.46平方米,权证号:粤(2016)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3699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正式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工行银行帐户缴纳的拍卖保证金(4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房地产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应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衡山支行,账号:44105701040002468000000239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9)粤05071369号案件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手机号码13502991397上。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13502991397

    网址:http://www.stcourts.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253779
    • 标的物名称:汕头市金环西教师公寓14幢805号房

    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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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周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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