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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2045987
当前价格:
512,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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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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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结束时间:
2021-01-31 10:00:00
0次延时

本场竞买已结束

类  型:
拍卖(一拍)
所在城市:
  • 河南省安阳市
  • 竞价时长:
    1天0小时0分
    加价幅度:
    ¥5,200.00
    起始价格:
    ¥512,500.00
    保 证 金 :
    ¥26,000.00
    评估价格:
    待定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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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黄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张法官
    联系电话:

    0372-776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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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公告

    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内黄县朝阳路中段北侧(内黄县房权证县城字第2003602-1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2020)豫0527执229

    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13010时至202113110止(延时的除外)在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mall.icbc.com.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内黄县朝阳路中段北侧(内黄县房权证县城字第2003602-1号)房产

    起拍价:512500元,保证金:26000元,加价幅度:5200元。
        二、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何德生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 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123日起至2021127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372-7768091 法官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安阳市内黄县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24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县支行,账号:17060260290641768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2-7768091 法官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372—5599737   联系地址:内黄县朝阳路西段

                                内黄县人民法院
                            0二0十二二十八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13010时至202113110止(延时的除外)内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mall.icbc.com.cn/户名:内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内黄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内黄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1月2710时前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1年24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开户单位: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县支行,银行账号:1706026029064176881)并在2021年2615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地址:内黄县井店法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相关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拍卖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含税收调整),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我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2-559973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2-7768091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年十二月二十八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045987
    • 标的物名称: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拍品名称

    位于内黄县朝阳路中段北侧(内黄县房权证县城字第2003602-1号)房产

    拍卖依据

    裁定书

    权证情况

    房产证

    拍品所有人

    何德生

    拍品现状

    使用性质

    住宅

    钥匙

    有()      无(√)

    备注

     

    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

    1、被内黄县人民法院查封。

    2、内黄县房权证县城字第2003602-1号

    3、房屋已装修。

    4、以买受人实际查看拍品为准。

    5因该房产无房产证无法过户

    拍品介绍

    1. 拍卖对象:内黄县朝阳路中段北侧(内黄县房权证县城字第2003602-1号)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2. 1层住宅。

    3. 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 

    4建筑面积148.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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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13010时至202113110止(延时的除外)内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mall.icbc.com.cn/户名:内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内黄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内黄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1月2710时前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1年24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开户单位: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县支行,银行账号:1706026029064176881)并在2021年2615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地址:内黄县井店法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相关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拍卖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含税收调整),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我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2-559973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2-7768091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年十二月二十八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045987
    • 标的物名称: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拍品名称

    位于内黄县朝阳路中段北侧(内黄县房权证县城字第2003602-1号)房产

    拍卖依据

    裁定书

    权证情况

    房产证

    拍品所有人

    何德生

    拍品现状

    使用性质

    住宅

    钥匙

    有()      无(√)

    备注

     

    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

    1、被内黄县人民法院查封。

    2、内黄县房权证县城字第2003602-1号

    3、房屋已装修。

    4、以买受人实际查看拍品为准。

    5因该房产无房产证无法过户

    拍品介绍

    1. 拍卖对象:内黄县朝阳路中段北侧(内黄县房权证县城字第2003602-1号)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2. 1层住宅。

    3. 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 

    4建筑面积148.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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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372-776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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