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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海口市红城湖延长线安置房项目(小区名为滨江华庭)A地块2号楼B单元1602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琼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3日10时至2020年8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mall.icbc.com.cn;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王燕名下位于海口市红城湖延长线安置房项目(小区名为滨江华庭)A地块2号楼B单元1602号房。(用途为住宅用房, 建筑面积:101.18平方米)。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153857元,起拍价:925000元,
保证金:185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特别提示:房屋目前有人居住,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可协商清场。
本房产属于政府安置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期能否办理产权证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拍卖人对上述事项不承担一切责任。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各市县有关限购政策,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8月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组织看样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9时(自行前往看样)。本院已委托海南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需要预约看样的至少在本公司安排的看样时间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看样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海南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98-65879138,1351881586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1)上述标的按净价、现状拍卖;(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3)房产的交易及过户按海南省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等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工行融E购系统将锁定竞买人工行融E购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8月1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桥支行,账号:1010898890003369 请注明“(2018)琼0107执恢95号拍卖余款”),并在交付尾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工行网点了解(目前个人和企业的账户都需要使用工行卡且开通网银U盾,并只能通过电脑端缴纳保证金,工行网银U盾支付限额100万,如需开通更高额度请自行提前联系当地工行网点)。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工行融E购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898-65879138,13518815863
工行融E购技术咨询:400-919-55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8-65879138(海南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0898-65873365(苏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898-65876355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六月二十八日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琼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须 知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3日10时至2020年8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mall.icbc.com.cn;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工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提前7-10天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7月27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竞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工行融E购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目前个人和企业的账户都需要使用工行卡且开通网银U盾,并只能通过电脑端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工行融E购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85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会在竞拍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0年8月1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桥支行,账号:1010898890003369 请注明“(2018)琼0107执恢95号拍卖余款”),并在交付尾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款收款收据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本次拍卖为净价、现状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变性及增加容积率应补缴地价款及物业、水、电、煤气户名变更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自行按现行规划条件要求办理土地变性及增加容积率补缴地价款手续。不动产所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等可能存在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或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工行网点了解(目前个人和企业的账户都需要使用工行卡且开通网银U盾,并只能通过电脑端缴纳保证金,工行网银U盾支付限额100万,如需开通更高额度请自行提前联系当地工行网点)。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98-6587635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898-65879138,13518815863。
工行融E购技术咨询:400-919-5588。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六月二十八日
(房屋)标的物详情表 | |||
执行案号 | (2018)琼0107执恢95号 | 执行员和电话 | 苏法官 0898-65873365 |
标的物名称 | 海口市红城湖延长线安置房项目(小区名为滨江华庭)A地块2号楼B单元1602号房 | ||
标的物权属人 | 王燕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海口市红城湖延长线安置房项目(小区名为滨江华庭) | |
2.是否有抵押 | 无 | ||
3.权证情况 | 房屋目前有人居住,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可协商清场。本房产属于政府安置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期能否办理产权证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 | ||
4.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有。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房,屋内情况见图。 | ||
5.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已查封 | ||
6.有无租赁 | 有人居住 | ||
7.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9.装修情况 | 普通装修 | ||
10.房屋用途 | 住宅 | ||
11.房屋面积 | 101.18㎡ | ||
12.有无电梯 | 有 | ||
13.房屋楼层 | 总层数:26层 所在楼层:16层 | ||
14.房屋朝向 | 朝南 | ||
15.周边配套 | 详见评估报告(琼联振房评字(2020)第10528号《房地产估价鉴定报告》) | ||
16.税费情况 | 请向相关部门了解 | ||
17.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其他费用情况,请向物业或相关部门了解 | ||
1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房屋目前有人居住,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可协商清场。本房产属于政府安置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期能否办理产权证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房地产过户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所欠物业、水、电、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特别说明:根据海南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条件。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书,该财产从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归竞买人所有,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
竞买状态 | 竞买代码 | 出价 | 出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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