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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晋AYL469大众途观牌汽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公告
交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12日10时至2021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晋AYL469大众途观牌汽车(该车辆有300元违章)。
议价:40000元 起拍价:40000元, 保证金:5000元 增价幅度:1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地产所在地的政府限购政策。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本院出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因本次权属变更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可能存在的违章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首次参拍需办理工行借记卡及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如您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拍卖竞价前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交城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于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交城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交城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城支行
账号:0509017029024538209(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行号:102173301707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工商银行融e购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
工商银行融e购技术咨询:400-919-5588
交城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竞买须知
交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12日10时至2021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晋AYL469大众途观牌汽车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以现状交付为准。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本院出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移交转让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第一次出价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需在工商银行融e购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工商银行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的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工商银行融e购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工商银行融e购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交城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城支行
账号:0509017029024538209(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行号:102173301707
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交城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工商银行融e购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
工商银行融e购技术咨询:400-919-5588
交城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标的物介绍 | ||||
标的名称 | 晋AYL469大众途观牌汽车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1)晋1122执恢11号 | ||
标的所有人 | 田心雨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交城县人民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情况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品牌型号 | 大众汽车牌SVW6451EGD | 车辆识别代码 | LSVUE25NXC2105850 | |
发动机号码 | 298416 | 注册日期 | 2012-10-12 | |
检验有效期 | 2020年10月 | |||
标的估值 | 议价 | 40000元 | ||
税费情况 | 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该车辆有300元违章) |
竞买状态 | 竞买代码 | 出价 | 出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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