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报名 ,0人设置提醒 ,0次围观

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规化梅石公路北侧月伴湾花园17-2-102

司法拍卖--标的物编号:
B002898414
最终成交价:
1,013,366.00 元 
点击查看最新标的物详情

 

 

 
开始第1轮竞价

本轮已竞价

中止

距上轮竞价结束

发布竞价提示
结束本场竞价 中止
类  型:
拍卖(一拍)
所在城市:
  • 天津市市辖区
  • 竞价时长:
    1天0小时0分
    加价幅度:
    ¥9,000.00
    起始价格:
    ¥905,366.00
    保 证 金 :
    ¥100,000.00
    评估价格:
    ¥1,293,379....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距竞买结束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竞买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结束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郑法官
    联系电话:

    17838301220/0371-5...

    • 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
    • 标的物介绍
    • 相关附件
    • 特别提示
    • 竞买记录
    竞买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规化梅石公路北侧月伴湾花园17-2-10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7910时起至20217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trade.icbc.com.cn,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价格信息

    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规化梅石公路北侧月伴湾花园17-2-102

    起拍价 905366

    保证金:10万元

    增价幅度:90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三天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南办公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接受咨询,具体看样时间请与本院公布的咨询电话联系确定。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天与本院联系。

    七、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方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十、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方)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账号:81111010121006595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1-5680959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承办人:郑法官

    电话:178383012200371-56809566

    网址: https://trade.icbc.com.cn

    看样电话:19139973698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年六月三日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7910时起至20217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trade.icbc.com.cn,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三天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南办公区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账号:8111101012100659581),并在交款当日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南办公区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时间会延长。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不予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5680959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371-56809593

    承办人:郑法官

    电话:178383012200371-56809566

    网址: https://trade.icbc.com.cn

    看样电话:19139973698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年六月三日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898414
    • 标的物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规化梅石公路北侧月伴湾花园17-2-102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规化梅石公路北侧月伴湾花园17-2-102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102执恢408号
    不动产权证津(2015)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13451号
    标的所有人高磊
    标的现状小区名称月伴湾花园
    规划用途居住
    土地性质/
    土地用途/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能够过户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查封
    抵押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04.63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简装
    房屋户型两室两厅一厨一卫
    是否有电梯
    房屋楼层第1层,最高6层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
    费用总价/
    税费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本案为净值拍卖。产权过户所涉及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例如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瑕疵说明本次上传拍品图片仅对房屋户型、房屋结构供竞买者参考,不包括屋内物品及装饰。

    相关附件
    特别提示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7910时起至20217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trade.icbc.com.cn,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三天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南办公区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账号:8111101012100659581),并在交款当日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南办公区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时间会延长。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不予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5680959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371-56809593

    承办人:郑法官

    电话:178383012200371-56809566

    网址: https://trade.icbc.com.cn

    看样电话:19139973698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年六月三日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介绍
    • 标的物编号:B002898414
    • 标的物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规化梅石公路北侧月伴湾花园17-2-102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规化梅石公路北侧月伴湾花园17-2-102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102执恢408号
    不动产权证津(2015)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13451号
    标的所有人高磊
    标的现状小区名称月伴湾花园
    规划用途居住
    土地性质/
    土地用途/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能够过户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查封
    抵押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04.63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简装
    房屋户型两室两厅一厨一卫
    是否有电梯
    房屋楼层第1层,最高6层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
    费用总价/
    税费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本案为净值拍卖。产权过户所涉及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例如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瑕疵说明本次上传拍品图片仅对房屋户型、房屋结构供竞买者参考,不包括屋内物品及装饰。

    竞买记录

    竞买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 出价时间
    领先 L5070 ¥1,013,366.00 2021年07月10日 10:18:21
    出局 Q9736 ¥1,004,366.00 2021年07月10日 10:15:02
    出局 L5070 ¥995,366.00 2021年07月10日 10:11:48
    出局 Q9736 ¥986,366.00 2021年07月10日 10:10:18
    出局 L5070 ¥977,366.00 2021年07月10日 10:09:52
    出局 Q9736 ¥968,366.00 2021年07月10日 10:07:34
    出局 L5070 ¥959,366.00 2021年07月10日 10:06:53
    出局 Q9736 ¥950,366.00 2021年07月10日 10:03:41
    出局 L5070 ¥941,366.00 2021年07月10日 10:02:08
    出局 Q9736 ¥932,366.00 2021年07月10日 09:57:23
    成交确认书
    融e购企业商城资产交易成交信息确认书
    订单编号: 资产处置方: 最高人民法院
    标的物标号: B002898414 最终竞买人: 詹远
    标的物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规化梅石公路北侧月伴湾花园17-2-102 最终成交价格: ¥1,013,366.00
    标的物基本信息
    标的物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规化梅石公路北侧月伴湾花园17-2-102
    标的物类型: 住宅用房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物所在地: 天津市 市辖区 是否需要资质审核:
    评估价格: ¥1,293,379.33 保证金: ¥100,000.00
    起始价格: ¥905,366.00 竞价规则: 待定
    加价幅度: ¥9,000.00 联系人姓名: 郑法官
    是否有保留价: 联系人电话: 17838301220/0371-56809566
    标的物竞拍时间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 2021-06-03 11:00:03 竞买开始时间: 2021-07-09 1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1-07-09 10:00:00 竞买结束时间:
    交易成交时间: 2021-07-10 10:27:00 竞买时长: 1天0小时23分
    延时次数: 11
    温馨提示: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相关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填写意向书

    意向说明

    如果您对该标的物感兴趣,可以留下您的个人信息,资产处置方将会和您尽快取得联系,沟通下一步事宜。

    填写联系信息

    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后续该资产处置方将通过此方式与您联系。

    *姓名:
    您只可以输入15个字符
    *手机号码:
    备注信息:
    您只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确认提交

    是否要中止竞价?

    * 中止竞价理由

    提 交  取 消

    温馨提示

    系统正在处理最终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您已提交报名申请,竞买代码为,请尽快完成保证金的缴纳

    订单编号:

    请线下支付保证金¥100,000.00,详情请咨询资产处置方机构

    机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人:郑法官

    联系电话:17838301220/0371-56809566

    确定

    标的物提醒设置

    手机号码:

    竞买提醒时间:
    小时
    分钟

    小时
    分钟
    为预计结束时间,不考虑延时
    确 定

    温馨提示

    您在第一轮报价中尚未出价,请尽快出价,若不出价,根据竞价规定,将无权参加下一轮报价,并视为退出本场竞价,请知悉。

    确 认

    休息提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