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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街10号院3号楼2层30门202(建筑面积:163.3平方米,用地类型: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12日12时至2019年12月13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 mall.icbc.com.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街10号院3号楼2层30门202(建筑面积:163.3平方米,用地类型:住宅)
评估价:1383.0414万元 起拍价:968.5万元,保证金:97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张法官,010-82956298,周一至周四10:00—15: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2019年11月27日9:30-11:00,有意看样者无需预约自行前往。(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现场维护:4001142262,010-6775514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以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具体数额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
八、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首次参拍需办理工行借记卡及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如您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拍卖竞价前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16)京0108执11143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1794956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须贷款,可咨询如下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10-65993714、13911850613。银行指定第三方北京中投万邦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3683673401
监督电话:010-82956298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 4001142262,010-67755142
工商银行融e购技术咨询:400-919-5588
此公告同步在“京东网”、“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融e购”上发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12日12时至2019年12月13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 mall.icbc.com.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工行银行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1月10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16)京0108执11143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179495669),并在2020年1月17日10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七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成交后,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以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具体数额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
十四、拍卖标的所欠的物业、水、电、气、热等各项生活、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10-82956298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10-82956451张法官;
融e购客服电话:4009195588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街10号院3号楼2层30门202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房屋所有权证 | |
拍品所有人 | 姚某某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住宅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163.3平方米 | |
租赁情况 | 不详 | |
抵押情况 | 有 | |
钥 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有抵押权利限制 | |
拟提供的文件 | 1、强制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街10号院3号楼2层30门202 权证编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319610号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所欠缴的物业、水、电、气、供暖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联系电话:010-82956298,张法官。 |
竞买状态 | 竞买代码 | 出价 | 出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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